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好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高质量推进税收法治建设,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对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有关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附件1.部分条款废止和修改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1.部分条款废止和修改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2.附件2.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2.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