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7-21
发文字号:
琼银发〔2025〕64号
发文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海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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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银发〔2021〕84号)有关要求,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海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联合制定了《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


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

海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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