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7-16
发文字号:
长人社办〔2025〕19号
发文机关: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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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实施细则(暂行)》《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租房补贴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吉发〔2024〕7号)和市委市政府《长春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来(留)长系列优惠政策》(长府办发〔2024〕16号)等文件有关规定,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来(留)长高质量充分就业,现将《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实施细则(暂行)》《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租房补贴实施细则(暂行)》两项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两项实施细则由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两项实施细则自2025年7月17日起执行,执行期为一年。执行期内如遇与以往市级同类政策实施细则不一致,按两项实施细则执行,如遇省级政策调整,按省级政策执行。


附件:


1.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实施细则(暂行)1.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实施细则(暂行)


2.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租房补贴实施细则(暂行)2.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租房补贴实施细则(暂行)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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