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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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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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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个人去办税服务厅代开自产自销农产品发票,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问:个人去办税服务厅代开自产自销农产品发票,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一.《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3份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1.纳税人出租不动产、转让取得的不动产:不动产权属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符合条件调阅复用,免于重复提供)、不动产合同、协议或者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符合条件调阅复用,免于重复提供)


2.自然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3.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 符合条件调阅复用,免于重复提供)(2)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具体建议和代开地主管局进一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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