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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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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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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本单位员工离职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如何处理?

本单位员工离职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如何处理?


答:已经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中报送成功过的人员,为了保证数据的完整性,不能删除。


如有员工离职,扣缴单位可以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人员信息采集】功能-将已离职人员状态修改为“非正常”,并据实填报离职日期进行报送。若希望在人员信息采集页面中不再显示该人员,可以点击【人员信息采集】-【更多操作】-【隐藏非正常人员】即可。


人员状态修改方法如下:


1、需修改人员少:双击打开需修改的人员,修改上方“人员状态”后保存即可;


2、需修改人员多:可以勾选需修改人员,点击右上方“更多操作”-“批量修改”-待修改属性选择“人员状态”,选择“正常”/“非正常”后,点击“修改”;也可以导出人员,在表格中修改状态后再导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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