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9-05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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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

省直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满足缴存人刚性住房需求,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省直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现就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通知如下:


一、夫妻双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100万元调整为120万元;借款人单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70万元调整为90万元。


二、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夫妻双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120万元调整为144万元;借款人单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84万元调整为108万元。


三、本通知自2025年9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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