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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6-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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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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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关于延长〈城市维护建设税有关征收事项的公告〉有效期的通知》的解读材料

一、《通知》制定背景

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城市维护建设税有关征收事项的公告》(沪财发〔2021〕5号,以下简称《公告》)将于2026年8月31日执行到期,经评估,《公告》需继续实施。

二、《公告》主要内容

《公告》明确了本市城市维护建设税相关政策执行口径和具体征管事项,主要包括税率的适用地区、纳税人所在地、计税依据等共八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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