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3-23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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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一、新办一般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和每月最高领用数量分别是多少?


主管税务机关为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新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应为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应为2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应为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应为50份。


当增值税普通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时,每月最高领用数量应为1卷。


二、新办小规模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和每月最高领用数量分别是多少?


主管税务机关为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新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应为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应为2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应为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应为25份。


当增值税普通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时,每月最高领用数量应为1卷。


三、本公告自何时起施行?


本公告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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