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合函〔2022〕7号),现开展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横琴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请按《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申报指南》(附件)要求准备申报资料。
二、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1日(含退回修改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材料请报送至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宝兴路189号综合服务中心50号窗口。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2022年1月24日
附件1 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申报指南.doc
附件2 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申报指南说明.doc
附件3 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外投资合作事项)企业申报材料清单.doc
附件4 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外投资合作事项)企业申报材料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