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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2-06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朝阳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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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朝阳市税务局跨区域稽查局职责范围调整公告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中共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朝阳市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现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朝阳市税务局跨区域稽查局职责范围调整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1.第一稽查局。承担市税务局列名大企业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负责龙城区税务局、北票市税务局、建平县税务局、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税务局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


2.第二稽查局。承担市税务局列名大企业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负责双塔区税务局、凌源市税务局、朝阳县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


原有案件仍由原跨区域稽查局进行查处。


国家税务总局朝阳市税务局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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