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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2-02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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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发布《天津市财政电子票据对接开具业务办理流程》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工作,规范相关业务办理程序,天津市财政局制定了《天津市财政电子票据对接开具业务办理流程》流程,作为各级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办理系统对接业务的办事指南。本流程根据我市非税收缴及财政票据管理工作要求适时调整,各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如有问题建议,请及时与同级财政票据管理部门联系反馈。


附件:天津市财政电子票据对接开具业务办理流程天津市财政电子票据对接开具业务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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