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3-22
发文字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99号
发文机关:
海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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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海南省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决定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海南省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1年3月15日七届省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  长  冯  飞
2021年3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海南省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决定

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海南省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2005年6月15日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0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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