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和云南省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走逃、失踪及其他经查无下落的欠缴税款纳税人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截至2021年1月31日走逃、失踪及其他经查无下落欠税纳税人名单.xls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截至2021年1月31日走逃、失踪及其他经查无下落欠税纳税人名单.xls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