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08-06-24
发文字号:
证监会公告〔2008〕29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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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公告〔2008〕29号-关于调整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的规定

全文废止。参见:《关于调整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的规定(2012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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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关于调整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的规定(2012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37号)。

为充分反映和有效防范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会制定了《关于调整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的规定》,现予公告,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关于调整证券

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的规定


为充分反映和有效防范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根据市场发展情况,我们调整了《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表》和《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关于调整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的通知》(证监机构字[2007]201号)同时废止。


附件:

1.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表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表


2.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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