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已修订
发文日期:
2015-11-10
发文字号:
证监会公告〔2015〕25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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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号公告】《中国证监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已修订。现行有效版本参见《关于修改〈中国证监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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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修订。现行有效版本参见《关于修改〈中国证监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4〕5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要求,推进证券期货监管领域随机抽查工作,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我会制定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列入我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共计17项,均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设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我会将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我会开展现场检查,除有初步证据或线索证明明显涉嫌违法、依法立案查处以及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安排专项检查外,均须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三、随机抽查工作将于2016年全面开展。我会将坚持随机抽查的事项、程序、结果“三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四、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我会将依法依规严肃惩处,并及时公开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处罚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中国证监会

2015年11月10日


附件:中国证监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国证监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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