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01-03-27
发文字号:
深证上〔2001〕25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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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上市公司行业类属的通知

全文废止。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第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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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第四批)》。

各上市公司:


为提高证券市场信息质量,规范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标准,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证监信息字〔2001〕1号),本所将确定各上市公司所属的行业,并将于2001年4月1日起向社会发布。


为确保上市公司行业类属资料的正确性,请各上市公司对本所拟定的公司行业类属予以确认,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上市公司对本所拟定的公司行业类属有异议,认为需要调整的,请于2001年3月30日前登录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进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联络”主页下的“网上调查”栏目,填写《上市公司行业类属申请表》并提交本所,本所审查后进行调整。http://www.cninfo.com.cn),进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联络”主页下的“网上调查”栏目,填写《上市公司行业类属申请表》并提交本所,本所审查后进行调整。


本所未收到《上市公司行业类属申请表》,则视为上市公司对本所拟定的公司行业类属无异议。

   

2.已披露2000年年度报告的公司,应当按照2000年年度报告的相关数据填写《上市公司行业类属申请表》;尚未披露2000年年度报告的公司,应当按照1999年年度报告相关数据填写。

   

3.今后,上市公司因兼并、置换、转型等原因致使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的同时,向本所公司管理部提交《上市公司行业类属申请表》,本所审查后及时进行调整。

   

4.需要调整行业类属但目前尚不具备上网条件的上市公司,可书面填写《上市公司行业类属申请表》,并传真至深圳证券信息公司。


联 系 人:盛 飚


联系电话:(0755)3203491,3205613


传 真:(0755)3234584,3202232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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