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19-03-24
发文字号:
上证发〔2019〕36号
发文机关: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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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的通知

全文废止。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通知》(上证发〔2023〕28号)。
小竹提示
全文废止。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通知》(上证发〔2023〕28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明确市场预期,提高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透明度,中国证监会按照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方向,完善相关审核标准,并指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形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在科创板先行使用。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所现予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详见附件),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所将根据审核实践,及时总结经验,对发行上市审核问答进行补充完善。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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