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20-10-16
发文字号:
上证发〔2020〕77号
发文机关: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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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

全文废止。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的通知》(上证发〔202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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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的通知》(上证发〔2022〕11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适应上市公司监管形势发展的现实需要,结合新《证券法》实施要求,以“分类监管、精准监管”为目标,进一步提升监管透明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相关业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详见附件),现予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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