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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相关主体:
为配合近期业务调整,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进行了修订。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根据本公司相关业务规定,调整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零股资金的计息安排,同步修订第四十七条相关内容。
二、优化指南附件中信托及担保登记、质押登记、换股业务相关业务模板。
新版指南自 2018 年 3 月 19 日起实施,原指南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可交换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2018 年 3 月修订)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