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16-11-07
发文字号:
上证发〔2016〕68号
发文机关:
上海证券交易所
收藏

关于通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办理债券回售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全文废止。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债券回售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9〕70号)。
小竹提示
全文废止。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债券回售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9〕70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规范债券回售业务流程,提高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以下简称固定收益平台)的服务水平,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现就通过固定收益平台办理债券回售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固定收益平台新增办理仅在固定收益平台挂牌债券回售业务的功能。


二、各交易商应按照债券回售的证券代码,通过固定收益平台债券回售界面进行债券回售申报,申报方向为卖出,申报数量应为1手或其整数倍,当日回售申报的当日可撤销。


三、各交易商及相关单位应做好在固定收益平台办理债券回售业务的技术准备。


四、固定收益平台债券回售业务的收费,适用本所公司债券交易的收费标准。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七日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