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19-07-05
发文字号:
上证发〔2019〕76号
发文机关: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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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及存托凭证收费事宜的通知

全文废止。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收费管理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上证发〔2021〕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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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收费管理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上证发〔2021〕95号)。

各市场参与人:


根据科创板股票和存托凭证的性质及相关制度创新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现就科创板股票和存托凭证发行、上市、交易相关收费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所主板股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相关减免政策适用于科创板股票。科创板股票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经手费按照本所主板股票竞价交易经手费标准收取;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通过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转让首发前股份的经手费按照本所主板上市公司股东股份协议转让经手费标准收取。


二、科创板股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相关减免政策适用于科创板存托凭证。科创板存托凭证上市初费、上市年费中的“总股本”按照科创板企业在本所上市的存托凭证总份数计算。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九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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