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22-04-29
发文字号:
深证上〔2022〕437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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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审核重点关注事项(2022年修订)

全文废止。参见:《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2号——审核重点关注事项(2023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3〕9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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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2号——审核重点关注事项(2023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3〕985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提高审核工作透明度,推动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公司债券审核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修订,形成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审核重点关注事项(2022年修订)》,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2021年4月22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公司债券审核重点关注事项》(深证上〔2021〕430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审核重点关注事项(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审核重点关注事项(2022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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