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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指引第1号——存托凭证跨境转换
小竹前瞻:本指引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简称存托凭证)跨境转换业务,明确备案要求和业务流程。该指引适用于在中国存托凭证跨境转换业务和全球存托凭证跨境转换业务中涉及的跨境转换机构和存托人备案管理。存托凭证跨境转换业务包括将基础股票转换为存托凭证(生成)和将存托凭证转换为基础股票(兑回)的业务。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跨境转换业务,明确备案要求和业务流程,根据《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指引第1号——存托凭证跨境转换》,现予以发布。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指引第1号——存托凭证跨境转换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指引第1号——存托凭证跨境转换
2.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指引第1号——存托凭证跨境转换》的说明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指引第1号——存托凭证跨境转换》的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