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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号公告】《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小竹前瞻:为了进一步健全新股发行体制、强化市场约束机制,2009年6月10日,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推出了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在具体实施方式上,改革采取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方式,分阶段逐步推出各项改革措施。经深入研究并广泛听取市场各方意见,按照改革的统一部署,提出第二阶段改革措施。附件:《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按照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统一安排,我会制定了《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现予公布,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