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2-30
发文字号:
中国结算沪业字〔2021〕135号
发文机关: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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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B转H登记结算业务指南

小竹前瞻:本业务指南规定了B转H业务的相关规范,包括业务和技术准备、登记及存管、公司行为、清算交收、风险管理等。上市公司经证监会批准开展B转H业务并完成相应信息披露后,可申请将投资者持有的B股转登记至香港股份登记机构,存管于中国结算在香港结算开立的证券账户,成为在联交所上市流通的H股。投资者持有的H股以中国结算的名义存管在香港结算,通过香港结算行使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本指南自2021年12月30日起实施。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规范B转H登记结算业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B转H业务实施细则》,本公司制定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B转H登记结算业务指南》,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12月30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B转H登记结算业务指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B转H登记结算业务指南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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