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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8-06-01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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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支持债券开展质押式回购有关事项的通知

小竹前瞻: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通知各结算参与机构,根据《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2017年修订版)》,政府支持债券被认可为可接受的回购质押品,其折扣系数取值为0.96,并参照利率类债券标准纳入风险控制指引。新增政府支持债券将另行通知。各结算机构需对投资者进行充分的宣传与培训,防范回购风险。

各结算参与机构:


为促进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发展,支持政府支持债券在交易所市场发行和交易,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2017年修订版)》(以下简称《业务指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公司根据《业务指引》第三条规定,认可政府支持债券作为本公司可接受回购质押品。


二、政府支持债券的折扣系数取值暂定为0.96。本公司未来可视政府支持债券的市场表现和风险水平,根据实际情况对政府支持债券的折扣系数取值进行调整。


三、政府支持债券参照适用利率类债券标准纳入《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结算风险控制指引》规定的相关风控指标计算。


四、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上市交易的政府支持债券适用本通知。


五、依据《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13〕47号)第九点中“继续明确铁路建设债券为政府支持债券”,中国铁路总公司发行的铁路建设债券(以下简称“铁道债”)被认定为政府支持债券。目前,在交易所市场发行和上市交易的政府支持债券仅有铁道债,未来如有新增其他政府支持债券,本公司将另行通知。


六、请各结算机构按照本通知规定,对投资者进行充分的宣传与培训,防范回购风险。


特此通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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