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信托产品、保险资管产品管理人:
根据《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等产品账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结算发字〔2018〕10号),自2018年7月1日起,产品管理人应当向我公司报送信托产品受益权信息、保险资管产品份额持有人信息。信托产品、保险资管产品的管理人可委托资产托管人、委托交易证券公司或份额登记机构等通过我公司证券账户在线业务平台报送信托产品受益权信息、保险资管产品份额持有人信息,也可向我公司申请开通证券账户在线业务平台权限,自行向我公司报送相关信息。申请开通证券账户在线业务平台权限的具体要求如下(注1):
一、申请开通证券账户在线业务平台权限时,需向我公司总部账户管理部提交以下材料:
1、《证券账户在线业务平台使用协议书》(见附件1,需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一式两份);我公司将《协议书》加盖公章后,一份留存、一份寄还给申请机构;
2、主管单位出具的申请机构可以开展资产管理、份额登记或资产托管等金融业务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见附件2,需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需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
6、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7、《账户业务参与机构申请表》(见附件4,需加盖公章);
8、《在线业务平台账户业务权限申请表》(见附件5,需加盖公章)。
对于无我公司结算参与机构统一编码的申请机构,还需提供《结算参与机构统一编码申请书》(见附件6,需加盖公章);对于未开通PROP网关用户的申请机构,还需提供申请《PROP用户开通(或更名)申请书》(需加盖公章,具体填写要求见《PROP联网及使用须知》、《PROP系统接入安全技术指引》等)(注2)。
二、上述申请材料需提供电子扫描文件及纸质文件。电子扫描文件请发送至邮箱zhanghubu@chinaclear.com.cn,纸质文件请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账户管理部。
三、我公司收到申请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将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材料通过的,我公司为其开通证券账户在线业务平台相关业务权限。
对于无我公司结算参与机构统一编码的申请机构,同时配发结算参与机构统一编码作为账户业务参与机构代码。
对于未开通PROP网关用户的申请机构,同时办理PROP用户开通手续。
四、上述业务权限开通完毕后,我公司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申请机构是否成功开通证券账户在线业务平台权限。申请机构依据我公司的邮件通知做好后续业务开展工作。对于同时申请开通PROP网关用户的申请机构,请同时做好安装PROP系统等技术准备工作。
注1:具体操作请参见《证券账户在线业务平台用户使用手册(特殊机构和产品账户开户业务)》(“公司官网-服务与支持-操作手册-证券账户在线业务平台用户使用手册”)。
注2:《PROP用户开通(或更名)申请书》请通过我公司官网(“公司官网-服务与支持-操作手册-上海市场-PROP用户开通(或更名)申请书”)获取。
总部账户管理部联系邮箱:zhanghubu@chinaclear.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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