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6-25
发文字号:
中国结算深业字〔2021〕15号
发文机关: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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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登记结算业务指南(2021年修订)

小竹前瞻: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修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登记结算业务指南(2021修订版)》,旨在防控业务风险、规范业务运作并落实质押股票新型冻结相关规定。主要内容包括新增已被司法标记的质押股票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处置卖出的业务安排,以及调整违约处置卖出后通过D-COM系统申报信息的相关内容等。该指南自2021年7月1日起生效。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进一步防控业务风险,规范业务运作,落实质押股票新型冻结相关规定,现修订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登记结算业务指南(2021修订版)》。主要修订内容包括:新增已被司法标记的质押股票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处置卖出的业务安排;调整违约处置卖出后通过D-COM系统申报信息的相关内容等。


本指南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原2018年3月发布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登记结算业务指南(2018修订版)》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登记结算业务指南(2021修订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登记结算业务指南(2021修订版)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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