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配合证券公司吸收合并所涉客户迁移优化业务上线,适应深市债券交易结算业务最新变化,深圳分公司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资金结算业务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指南》自2023年8月7日起实施,本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公布的《指南》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资金结算业务指南》《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资金结算业务指南》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