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10-20
发文字号:
中国结算深业〔2023〕85号
发文机关: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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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修订并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企业债券职责划转相关工作部署,稳妥有序做好企业债券登记结算相关工作,本公司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一、落实企业债券职责划转相关工作部署,调整总则部分关于债券品种分类的表述,修订跨市场转托管内容。


二、债券质押式回购名称调整为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


三、修订债券初始登记材料要求、删除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内容、增加可转换公司债券退市业务内容,以适应注册制及退市制度改革等业务变化。


四、其他文字性修订。


本指南自2023年10月20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公布的指南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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