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20-06-12
发文字号:
深证上〔2020〕504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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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

全文废止。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1〕5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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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1〕541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工作,提高本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的工作质量和透明度,根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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