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19-09-27
发文字号:
深证会〔2019〕340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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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

全文废止。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第十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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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第十二批)》。

各市场参与人: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自2019年10月21日起施行。请各会员单位、基金管理人等做好相关业务与技术准备工作。


为促进债券ETF和上市交易货币市场基金的发展,降低投资者交易成本,本所继续暂免收取债券ETF和上市交易货币市场基金的交易经手费及交易单元流量费。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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