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交易单元使用费的收费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停止收取停用交易单元使用费。
为有效利用交易单元号码资源、减少资源浪费,各会员单位在交易单元需求减少时,请优先选择停用交易单元,并在申请停用交易单元前将该交易单元的流速值恢复为标准流速值(流速值=1),以免产生额外的流速费;在交易单元需求增加时,请优先选择恢复使用已停用的交易单元。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