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行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所起草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018年11月30日前反馈本所。联系方式如下:
电子邮箱:kcluo@szse.cn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邮编:518038
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