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3年修订)》(以下简称“《交易规则》”)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自2013年8月5日起施行。本所发布的《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2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会〔2012〕143号)同时废止。
因涉及交易、结算和会员单位技术系统改造,《交易规则》中有关盘后定价大宗交易的条款暂不实施,具体实施时间由本所另行通知。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3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