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4-05-06
发文字号:
股转系统公告〔2014〕22号
发文机关: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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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分类转让变更业务指南(试行)

为规范两网公司(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STAQ、NET系统公司)、退市公司(包括新挂牌的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方式变更工作,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办券商填写《分类转让变更业务申请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


二、主办券商须于T-4日(T日为分类转让变更生效日)下午15点前将上述业务表和其他所需证明文件一同传真(传真号:010-63889674)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电邮地址:ywbl@neeq.org.cn),同时电话确认收悉(电话:010-63889549)。


三、T日公司分类转让变更生效。


附件:挂牌公司分类转让变更业务申请表挂牌公司分类转让变更业务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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