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两网公司(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STAQ、NET系统公司)、退市公司(包括新挂牌的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方式变更工作,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办券商填写《分类转让变更业务申请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
二、主办券商须于T-4日(T日为分类转让变更生效日)下午15点前将上述业务表和其他所需证明文件一同传真(传真号:010-63889674)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电邮地址:ywbl@neeq.org.cn),同时电话确认收悉(电话:010-63889549)。
三、T日公司分类转让变更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