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上市公司、会员单位(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规定,现将制定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格式指引》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格式指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格式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〇五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