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新国联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日,我会收到你公司和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提交的《关于江阴市新国联集团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企业债券中止审核的申请函》(澄新国联〔2024〕3号)和《关于江阴市新国联集团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企业债券中止审核的申请函》(民生证字〔2024〕37号)。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中止你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程序。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