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8-10
发文字号:
深证上〔2023〕730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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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开发(2023年修订)》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规范指数基金产品开发业务,提高指数基金开发效率,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开发》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于2021年1月22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开发》(深证上〔2021〕78号)同时废止。


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开发(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开发(2023年修订)


2.《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开发(2023年修订)》修订说明《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开发(2023年修订)》修订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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