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促进资产证券化业务高质量发展,拓宽参与主体范围,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业务指引第4号——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相关要求(试行)》,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业务指引第4号——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相关要求(试行)
2.《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业务指引第4号——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相关要求(试行)》起草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