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23-08-21
发文字号:
深证上〔2023〕778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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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3号——首次公开发行审核关注要点(2023年修订)》的通知

全文废止。参见:《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3号——首次公开发行审核关注要点(2024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4〕1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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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3号——首次公开发行审核关注要点(2024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4〕1148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进一步引导中介机构审慎做好资金流水核查工作,提高申报文件信息披露质量,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3号——首次公开发行审核关注要点》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23年3月17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3号——首次公开发行审核关注要点》(深证上〔2023〕182号)同时废止。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3号——首次公开发行审核关注要点(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3号——首次公开发行审核关注要点(2023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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