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51-62620153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便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债券做市商规范开展做市业务,本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引第3号——债券做市》有关规定,优化做市品种管理,相应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7号——债券做市》,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23年1月5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7号——债券做市》(深证上〔2023〕11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7号——债券做市(2024年9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