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08-11-12
发文字号:
会协[2008]83号
发文机关: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收藏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的通知

https://www.cicpa.org.cn/ztzl1/Professional_standards/otherfiles/200811/t20081117_60865.html
小竹提示
https://www.cicpa.org.cn/ztzl1/Professional_standards/otherfiles/200811/t20081117_60865.html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指导和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业务,明确工作要求,保证执业质量,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需要,我会制定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现予以印发,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附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