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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8-11-30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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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盂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反馈意见

1、申请人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上半年净利润分别为10,756.57万元、18,100.45万元和1,268.33万元。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最近一期净利润下降的具体原因,分析对申请人持续经营的影响,必要时进行重大事项提示。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等监管指标情况,并与可比银行进行对比,说明变动原因和合理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请申请人补充披露:(1)截至目前发行工作的进展情况;(2)是否已经确定发行对象,若确定,请披露发行对象和认购意向等相关情况。请会计师、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报告期内的股权质押情况,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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