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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5-04-24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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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0日-4月24日发行监管部发出的发审委工作会议审核意见

自2015年4月20日至4月24日,发行监管部共发出三家首发企业的发审委工作会议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一、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请保荐机构补充提供修改前后招股说明书相关信息披露差异对照表,逐项说明发行人修改后的招股说明书中关于每年新增投放仪器中其他经销品牌的固定资产原值数据、分销商家数和销售金额以及租赁仪器等相关信息披露变化的原因,并说明有关信息披露前后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2、请保荐机构结合对发行人联动销售模式的核查情况,进一步说明联动销售模式是否影响公平竞争条件、是否属于捐赠或资助行为。


  二、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请补充说明并披露:(1)发行人生产和经销化学处方药的经营模式,收购西藏山南满金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满金药业)的原因和理由,是否存在税收方面的原因;发行人通过满金药业的内部购销模式是否符合销售收入确认的相关要求;发行人享受的税收减免是否符合国务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满金药业转移定价并据此享受税收减免是否符合相关税收等法律的规定;有关的补偿承诺是否持续有效;(2)满金药业在发行人销售体系中的定位、功能与作用,结合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满金药业和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的毛利率和净利率比较,定量分析发行人内部购销定价的合理性和公允性。


  2、请补充说明并披露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租赁六处总计9314平方米房屋的合法合规性,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具体原因,以及对发行人的影响。 


  三、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请提供按扣除渠道服务费后的净额确认收入、计较税款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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