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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8-01-19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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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8日-1月12日发行监管部发出的发审委工作会议审核意见

 自2018年1月8日至1月12日,发行监管部共发出一家公开发行可转债企业、两家首发企业的发审委工作会议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进一步披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招拍挂程序完成情况;


  2、请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进一步披露2017年前次募投项目的效益实现情况。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发行人将整合现有分散于宿迁及本部厂区两地的牙刷生产布局,在新生产基地建设完成后陆续进行搬迁。请发行人从旧厂房设备减值、新厂房设备安装调试、新旧厂房设备衔接、员工安置等角度,充分说明并披露搬迁对发行人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可能对持续经营或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风险因素;实际控制人承诺如果搬迁事项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实际超过预估金额,将向发行人予以补偿,请提供实际控制人的书面承诺并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2.发行人承诺不再与雅月包装、生威包装发生关联交易。请提供发行人的书面承诺并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1、华宝国际已经作出董事会决议,明确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成之日起由发行人的董事长担任Chemactive Investments(BVI)、Spanby Industrial(BVI)、华烽国际(HK)的董事之一,但朱林瑶女士担任发行人的董事长时,则由在华宝国际和发行人同时担任董事的其他人员担任前述公司的董事。根据华宝国际的说明,Chemactive Investments(BVI)、Spanby Industrial(BVI)、华烽国际(HK)等企业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的股权时,需该等企业全部董事一致同意方可实施。根据上述安排,Chemactive Investments(BVI)、Spanby Industrial(BVI)、华烽国际(HK)等企业的董事之一将在华宝国际和发行人同时担任董事,因此上述机制安排有利于华宝国际进一步加强对该等企业的管控,有利于发行人及时掌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发行人控制权的稳定性。


  朱林瑶通过Mogul等6家BVI公司间接控制华宝国际,华宝国际通过下属4个层级控制发行人。请比照华宝国际和发行人之间的机制安排,在朱林瑶与发行人之间制定有利于发行人及时掌握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的制度安排,以保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变动的信息披露能满足持续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请对此作补充披露,请保荐机构、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2、募投项目“华宝拉萨净土健康食品项目”主要系以青稞为主要原料,进行健康营养食品的研究和生产。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当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并在生产前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目前,该项目尚未投入生产,仍处于产品研发和工艺优化阶段。请发行人说明并披露目前进展及后续时间安排,是否存在不能按期完成《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产品注册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风险,有何应对措施。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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