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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6-10-28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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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7日-10月21日发行监管部发出的发审委工作会议审核意见

自2016年10月17日至10月21日,发行监管部共发出两家首发企业的发审委工作会议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一)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1、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补充说明发行人2015年度向巴基斯坦 National Transmission and Despatch Company Limited 出口销售收入的确认依据和毛利率较高的原因,以及具体的核查过程、依据和核查意见。


     2、请保荐机构补充提供发行人独立董事任职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的依据。


  (二)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和披露未及时、全面地将发行人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按关联方交易进行披露的具体原因和整改情况,以及发行人关于关联方交易及其披露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请保荐机构补充说明核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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