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所有权属于业主所有,物业公司收取业主的车位管理费,是否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如何开具发票?

物业公司需要制定车位管理制度,对小区内进出的车辆进行有效的管理,有专人负责引导车辆有序地通行和停放等等。


车位所有权属于业主所有,物业公司收取业主的车位管理费是为对车位进行定期的管理,因此,物业提供的是“物业管理”服务,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应按照“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企业管理服务”开具发票,一般纳税人6%税率,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第六项第八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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