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成立的分公司可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吗?

可以。总分公司增值税纳税的问题,与总分公司增值税是否汇总申报纳税有关。


(1)总分公司增值税汇总申报:总分公司经批准后在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此时总分公司在增值税这个税种上属于同一纳税人。总分机构在纳税人身份上一致即都是一般纳税人或者都是小规模纳税人。


(2)总分公司增值税分开独立申报:总分机构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则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属于增值税的同一纳税人,各自独立,总分公司可以分别选择是一般纳税人或者小规模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7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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