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从事蔬菜种植的个体工商户,销售自产的农产品给企业,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不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规定:“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7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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